参加内部培训的时候看到一篇文章描述一个互联网的模型,底层是以沟通为本的“产品定位”,加强沟通的“功能”,售卖“体验或注意力”。功能和体验我有些混淆,后来想了想,体验应该是建立在功能之上虚化的内容。也许虚化的不定的内容才会衍生出来无数的内容,这种长尾可以很长而且没有增加的成本,的确不错。未来可以考虑一下如果在商务应用上来套用这个模式,贩卖体验。
另外一个相似的话题是和一个朋友吃饭的时候说起来的,产品要做成什么样子才算好,一个经典的答案是“让用户感觉的快乐”。这个和上面所说的体验实际上是一个意思,功能再多也是没有用处的,关键是让用户感觉好,感觉到快乐。大家玩魔兽不管什么玩法,不都是找乐子嘛?[@more@]